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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实现的人和爱的艺术 力挺马斯洛和弗洛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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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爱情及其在当代西方社会的衰亡

第三章 爱情及其在当代西方社会的衰亡
如果爱情是那些具有创造性和成熟性格的人的一种能力,那么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每一个在一个特定社会生活的人的爱的能力取决于这一社会对这个人的性格的影响。当我们谈到当代西方社会的爱情时,我们要提出下列问题,即西方文明的社会结构以及这一社会结构产生的精神是否会促进爱情的发展。提出这一问题就意味着要对此作出否定的回答。任何一个客观地观察我们西方生活的人都会毫不犹豫地说爱情—博爱、母爱和性爱在西方是罕见的现象,许多假爱情的形式取代了它们的位置,而这些假爱情的形式实际上只是爱情的衰亡的形式。
资本主义社会一方面是以政治上的自由原则,另一方面是以市场作为调整一切经济活动,因此也是调节一切社会关系的原则为基础的。货物市场决定进行货物交换的条件。劳动力市场调节劳动力的买卖。有用的物和有用的人的精力和技巧都变成价值,这些价值根据市场的条件自愿公平地进行交换。譬如说鞋吧,一旦市场上没人问津,即使鞋本身是有用和必需的,也会失去任何经济价值(交换价值)。人的力气和技巧亦是如此。资本的拥有者可以购买劳动力,并命令劳动力为其资本的有利投资而劳动。劳动力的拥有者必须根据当时的市场条件出售其劳动力,才不至于挨饿。这种经济结构反映在价值的高低级别上。资本统治劳动力,无生命的物体要比劳动力,要比人的才能和一切有生命的物体价值要高。占有要高于存在。
这一结构从一开始就是资本主义的基础。尽管这一社会结构至今仍然是现代资本主义的标志,但有一些因素起了变化,这些因素赋予现代资本主义新的特点,并对现代人的性格结构产生深远的影响。我们看到资本主义发展的结果是资本不断集中。大企业不断地扩大,而小企业越来越受排挤。在大企业中,资本的所有权越来越同资本的管理权分开。几十万股票持有者是企业的“占有者”。管理企业的则是管理官僚阶层,他们虽然薪俸甚高,但企业并不属于他们。这些官僚不仅对获取大量利润感兴趣,而且也热衷于不断扩大企业,从而不断扩大他们自己的权力。资本的日趋集中和强大的管理官僚阶层的形成也表现在工人运动的发展中。工会把劳动力组织起来,使得工人不必在劳动力市场上孤军作战。工人成为大工会的成员,而这些大工会也同样被强大的官僚阶层所管理,并代表工人去同工业巨头对峙。无论在资本领域,还是在劳动力领域,个人的主动性被官僚阶层所取代。越来越多的人失去独立性,依附于庞大的经济帝国的官僚阶层。
 资本集中带来的另一个决定性特点是劳动组织的特殊形式,这也是现代资本主义的特点之一。高度集中、分工严密的企业导致一种新的劳动组织,在这一组织中个人失去了个性,而成为机器中一个可以随时调换的齿轮。现代资本主义中个人的问题可以归纳如下:
现代资本主义需要大批能在一起协调工作的人。这些人对消费的需求越来越高,但他们的口味是标准化的,既容易受到控制,又能预测。现代资本主义需要的人是一方面能感觉到自己是自由和独立的并相信自己不屈服于任何权威、原则和良心,另一方面他们又准备执行命令,完成别人交给的任务,服服贴贴地进入社会这部机器中去,规规矩矩地听人摆布,自愿服从领导,盲目地受人指挥—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他们要不遗余力地干活,永远地发挥作用和力争晋升。
 那结果是什么呢?如果就是现代人对自己、对同代人和对大自然产生异化。1他变成一种商品,体验到自己的生命力实际是一笔资本,这笔资本在既定的市场条件下要给他带来最大的利润。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从本质上来看是互为陌生的,是自动机器之间的关系,其安全感的基础就是要想方设法靠拢一群人,在思想、感情和行动中同这一群人保持一致。虽然每个人都努力同别人接近,但实际上都是孤独的,充满了不安全感、恐惧感和负罪感。只要人与人之间的隔膜得不到克服,这种感觉就会不断出现。但我们的文明提供了各种可能性,使人们感觉不到这种孤独。这首先就是人们每天都重复着千篇一律僵化的机械性工作,这种工作秩序使他们不再自觉地感到人追求超越和统一的基本要求。但是光靠这个还不行,因此人就通过享受,通过娱乐工业提供的音乐、画片,以及通过不断地购买新的物品去减少这种尚未意识到的绝望。事实上现代人很像休克斯勒尔*(*休克斯勒尔(1894-1963),美国作家,深受佛教的影响。—译者注)在他的《美丽的新世界》一书中描绘的那付样子:“营养充分,穿戴讲究,性欲得到满足,但却没有自我,同他同时代的人也只有表面的接触。”现代人的宗旨正如休克斯勒尔简明扼要地总结的那样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或者是“今日,人人幸福”的颂词。现代人的幸福就是享受,就是满足消费和同一群人同化的要求。他们消费商品、图片、食品、饮料、香烟、人、杂志、书籍、电影,真是无其不有。世界只是为了填饱他们的肚子,就象一个巨大的苹果,一个巨大的酒瓶和一个巨大的乳房,而我们是婴儿,永远在期待,在希望,却永远是个失意者。我们的性格努力地适应进行交换、接受和消费的要求。所有的一切—精神的和物质的东西—都成为交换和消费的对象。
至于爱情,当然也完全符合现代人的社会性格。自动机器是不会爱的,它们只能交换“一揽子特性”,想做一笔好买卖。在这一异化了的结构中,人在爱情上的基本要求是“结伴”思想,这在婚姻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在无数宣传美满婚姻的文章中,一对毫无摩擦的伴侣被奉为是理想的结合。这一宣传同社会要求职员应得心应手的标准毫无两样。这个职员必须“相应独立”,是一个很好的合作者,宽容,同时又具有进取心,对生活的要求又很高。正像婚姻顾问对我们介绍的那样,一个丈夫应该理解他的“妻子”,并是她的帮手。他应该赞赏她妻子的新衣服,也要称赞她做的饭菜。而每当丈夫疲劳不堪、怨气十足地回家来时,妻子则应该体谅他,当丈夫谈到职业上的麻烦事时,妻子应该注意听他讲。如果丈夫忘记了她的生日,妻子不应该生气,而应该通情达理。所有这一切无非是表明这两个人的关系如上了油一样毫无摩擦,但这两个人一辈子都会互不了解,永远达不到“中心关系”,而是敬如宾客,只是尽力使对方舒适而已。这样的爱情和婚姻概念实际上是强调保护自己免遭不可忍受的孤独感的侵袭。在“爱情”中人们终于找到了避风港。两个人结成用以反对全世界的同盟,却把这种两个人的自私看作是爱情和信赖。
强调结伴的精神,强调相互之间的宽容是一个比较新的发展。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那段日子起作用的是另一种爱情公式。那时性的相互满足是令人满意的爱情关系,特别是幸福婚姻的基础。人们认为造成许多不幸婚姻的原因是夫妇在性生活上不能很好地“配合”,而根源是缺乏对性生活的正确态度,也就是一方或双方都没能很好地掌握性生活的技巧。为了“消除”这种缺陷和帮助那些不能相爱的不幸的夫妇,许多书里都提供了各种正确的性态度的建议和说明,并多多少少许诺只要这样,幸福和爱情就会油然而生。其基本思想是:爱情是性生活得到满足的产物,如果男女双方学会在性生活上使对方满足,他俩就会相爱。这一点完全符合社会上流行的幻想,即正确的技术不仅能解决工业生产的问题,也能解决人的问题。人们没有看到,与此相反的观点才恰恰是正确的。
爱情不是性满足的结果,而是性的幸福,甚至掌握所谓的性技巧也是爱情的结果。如果一定要证实这一观点,除了日常的观察外,还可以求助于精神分析治疗的许多具体实例。对最经常出现的性问题的研究——妇女的性冷淡,男子心理上的各种严重的或不太严重的阳痿形式——表明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不在于缺乏技巧,而是这些男女的胆怯心理使他们失去爱的能力。害怕异性、憎恨异性是造成这些困难的原因,这些困难阻止他们献出自己和自发地行动,使他们在生理上无法忍受异性的靠近。如果一个有性障碍的人能从他的恐惧和憎恨中摆脱出来,他就会获得爱的能力,他的性问题也就解决了。如果不能摆脱出来,即使有再多的性技术的知识也无济于事。
尽管精神分析治疗的经验已经证明正确掌握性技巧就能产生幸福和爱的观点是错误的,但是产生这一观点的基本思想,即爱情是男女双方性满足的产物,却大大地受到弗洛伊德思想的影响。弗洛伊德认为爱情从根本上来说是一种性现象。“性爱能给人以最大的满足,而且给人一种幸福的样板。这种经验可以用来说明,应该继续在性关系方面寻找人对幸福的满足,并要把性作为生活的重点。”2博爱的体验在弗洛伊德眼里也是性要求的结果,但是在这种要求上性本能变成了一种“无目的性的激动”。“这种无目的性的爱情从其渊源来看也是一种纯性感的爱情,并且一直还保留在人的潜意识里”。3而统一感——这种统一感构成神秘主义体验的本质并是同另一个人或同时代人紧密结合的根源——则被弗洛伊德称为是一种病

- 作者: maslom 2005年04月29日, 星期五 01:52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5)神爱
(5)神爱
 上面已经确定我们之所以追求爱是因为我们体验到人与人之间的隔膜,因此就要求通过人与人的结合去消除这种隔膜。爱的宗教形式,对神的爱从心理学来看亦无两样,也出自于消除隔膜,要求统一的追求。事实上对神的爱同对人的爱一样,也有多种形式,同时这些形式之间的区别很大一部分也与各种爱情形式之间的区别雷同。
在所有的信神宗教中,无论是在一神教还是在多神教中,神体现最高价值,体现至善至美。因此神的特殊意义往往取决于什么是人认为的至善至美,所以在分析神的概念时应该首先分析信神的人的性格结构。
人类发展的标志根据我们现有的了解是人脱离大自然,脱离母亲,脱离血缘的联系。在人类历史的开端,尽管人被赶出同大自然的原始和谐,但人始终还是紧紧抓住这种低级的联系,并通过这种联系获得一种安全感。人一直还感到自己同动植物界是一致的,并企图通过同自然界的一致找到统一。许多原始的宗教证明了这一发展阶段。动物被当作图腾受到崇敬;在大的宗教节日和打仗的时候人们戴上动物假面具或者把一种动物当作神来礼拜。当人的技能发展到出现手工劳动和制作艺术品阶段时,当人不再是只依靠大自然的赐物时—也就是靠他找到的瓜果和捕获的猎物为生,人就把他双手劳动的成果变成一个神。在这个阶段人们礼拜泥土、银子和金子做的偶像。人把他自己的力量和技能反射到自己制作的物体上去,并以一种异化的形式礼拜他自己的力量和财物。在更后一个阶段人赋予他的神以人的形象。看起来只有当人对自己的了解深刻了,并且发现了人是世界上最伟大、最高贵的“物体”时,才可能这么做。在这个神人同形的阶段,我们可以看到这一发展有两种趋势。一种趋势同神的阴性和阳性的发展有关,另一种趋势同人所达到的成熟程度有关,人的成熟程度决定了人的诸神的本质以及人对神的爱的形式。
   我们首先来谈谈宗教是如何从以母亲为中心的阶段发展到以父亲为神的阶段的。十九世纪中叶巴霍芬和摩尔根的发掘物尽管没有得到学术界大多数人士的承认,但是他们的这些伟大的、决定性的发现毫无疑问地证明了,至少在许多文化中,在父系社会以前就曾存在过宗教的母系社会阶段。在母系社会阶段母亲是最高的生命,她就是神,也是家庭和社会的权威。为了理解以母为神的宗教本质,我们只需回想一下我们上面谈过的母爱的本质。母爱是无条件的,母爱保护一切,促进一切。正因为母爱是无条件的,所以是无法控制和不能通过努力获取的。母爱的存在给予所爱之人一种祝福的感受,缺少母爱就会引起一种惘然若失和绝望的感受。母亲热爱孩子,是因为这是她的孩子,而不是因为孩子表现优秀和听话,或者孩子能满足她的愿望和要求,所以母爱的基础是平等,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因为他们都是母亲的孩子,因为他们都是大地母亲之子。
人类进化的下一阶段—这也是我们十分了解、无须靠资料恢复原样的唯一阶段—是父系社会阶段。。在这一阶段母亲从最高的地位被赶了下来,父亲成为最高生命,而且不仅在宗教中,在社会上亦是如此。父爱的基本点是父爱是有条件的,并且规定原则和法律,父亲对孩子的爱取决于孩子服从他的程度。父亲最喜欢那个与他本人最相像、最听话和最合适当他继承人的儿子。(父系社会的发展同私有制的发展是平行的。)因此父系社会是有等级的;兄弟之间原有的平等让位于不平等和争坐第一把交椅的竞争。无论在印度的、埃及的或者古希腊的文化中,还是在犹太-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中,我们都可以找得到信奉男性神的父系社会,在有些社会是一个主神主宰诸神,而在有的社会,人们只信奉一个主神。但是人追求母爱的愿望并没有彻底地从内心铲除,所以不足为奇,慈母的形象也不可能被驱逐出罗马万神庙。在犹太教中,母神的许多特点出现在神秘主义的各种流派中。在天主教中,圣母院和圣母玛丽亚象征着母亲的形象。就是在新教中,母亲的形象也没有完全消失,只是更隐蔽些罢了。路德提出的最重要的原则是:人所做的一切都不能唤起上帝的爱;上帝的爱是恩赐,宗教的态度就是信赖这一恩赐和把自己变成弱小和需要帮助之人;没有任何善行能影响上帝或者能促使上帝爱我们。路德的原则同天主教的教义没什么两样。所以尽管路德教义具有以男子为中心的性质,但仍具有隐蔽的母性成分。
我必须提一下父系成分和母系成分在宗教中的区别,用以说明神爱的性质取决于这两种因素在宗教中所占据的相对比重。父系成分就是让我象爱一个父亲那样爱神;我应该相信神是正义和严格的,神赏罚分明,神最终会把我看作是他心爱的儿子,就如上帝选中了亚伯拉罕,以撒偏爱他的儿子雅各和上帝偏爱他挑选出来的人一样。宗教的母系一面就是我爱上帝如爱包罗万象的母亲一样。我信赖她的爱;不管我如何贫穷,如何卑微,不管我犯有多少罪孽,母亲将永远爱我,永远不会爱其他的孩子胜过于爱我。不管发生什么事—母亲将帮助我,拯救我,祝福我。当然我对神的爱和神对我的爱不可分割。如果神是一个父亲,他爱我如儿子,我爱他如父亲。如果神是一个母亲,那我和她的爱也是一样。
 但在神爱中,父系和母系的成分的区别只是决定神爱本质的一个因素。另一个因素是每个个人在他对神的概念的理解和对神的爱的方面所达到的成熟程度。
当人类从以母亲为中心的社会结构进化到以父亲为中心的社会结构以后,我们可以从父系社会的宗教发展中看到对神的爱有一个不断成熟的过程。⒂ 一开始,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专制的、妒忌心十足的神。上帝把他自己创造的人看作是自己的私有财产,上帝可以随心所欲地摆弄人。这就是上帝把人从天堂里赶出来,不让人吃辨别善恶之树的果子,从而也变成神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上帝还决定用洪水来消灭人类,因为没有一个人能给他带来欢乐—只有他心爱的儿子诺亚活了下来。在这个阶段上帝还要求亚伯拉罕杀死他唯一心爱的儿子,以证明他对上帝的爱。与此同时也开始了一个新阶段。上帝同诺亚缔约,上帝答应不再消灭人类—上帝通过缔约承担责任。上帝不仅受他许下的诺言之约束,而且也受到他自己的原则,即正义的原则之约束。在这个原则的基础上,上帝不得不同意亚伯拉罕的要求:如果至少有十个义人在,就得宽恕所多玛城。这个新阶段不断地发展,一直到上帝从一个专制的部落首领的形象变成一个慈爱的父亲,一个受他自己立下的原则约束的父亲。然后又从父亲的形象变成正义、真理和爱的原则的象征。上帝是爱,是正义。发展到这一阶段上帝就不再是一个人,一个男人和一个父亲。上帝成为统一各种现象的原则。上帝不可能有自己的名字。因为只有物体、人、有限的东西才能有名字。上帝既不是人又不是物,怎么会有名字呢?
  这一发展最令人信服的例子是圣经里上帝在摩西面前现身的故事。摩西说如果他不把上帝的名字告诉以色列人,他们是不会相信他是神派来的。(因为偶像崇拜者不会相信没有名字的上帝,偶像的本质就是偶像有名字。)这时上帝向摩西妥协,上帝对摩西说,我的名字叫“我是现存者,我将永存”。(这比通常的译法“我将成为我应该成为的样子”要精确。希伯来文的形式表达过去,而不是将来。)“我是现存者,我将永存”意味上帝不是有限的,上帝不是人也不是物。这一句子的适当译法应该是:告诉他们,“我的名字叫无名”。所以禁止画上帝的像,滥叫上帝的名字或者干脆禁止称呼上帝的名字都是为了使人从上帝是父亲,上帝是人的观念中解放出来。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神学进一步深化了这一思想,以至于今天谈上帝时不能用肯定的形容词。如果有人说上帝是智慧的、伟大的、善良的,这又是意味着上帝是个人,所以我们最多只能说上帝不是什么,即用否定的形容词,那就是:上帝不是有限的,不在热恋,不是无理的。我越知道上帝不是什么,就越了解上帝。⒃
  如果我们继续探讨单神主义这一思想不断完善的过程,我们得出的唯一结论就会是:不要提上帝的名字,不要谈论上帝。这样上帝就变成了在单神神学中所应该具有的形象,也就是根本无法表达的形象。这样上帝就体现了万物之基础的统一,体现了一切生存的基础。上帝就成为真理、爱和正义。
 很明显,从神人同形进化到单神原则的过程中就产生了对神爱本质理解的全部区别。人们可以恨或爱亚伯拉罕的上帝,因为他像父亲一样;有时他降福于你,有时他迁怒于你。因为上帝是父亲,我就是孩子。我还没有从追求全知和全权的虔诚愿望中解脱出来。我还没有达到一定的客观性,以认识作为人的我的局限性,认识我的无知和无能。我就象一个孩子始终强调应该有一个能帮助我,保护我和惩罚我的父亲—一个我顺从时疼爱我,不顺从时迁怒我的父亲,一个听到我的恭顺便心情舒畅的父亲。很明显大多数人在他们个人的发展过程中还没有克服这一幼稚阶段,因此大多数人信神就是相信一个能帮助自己的

- 作者: maslom 2005年04月29日, 星期五 01:52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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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自爱
人们把爱别人的概念看作是理所当然的,也是能够接受的,但却普遍地认为爱被人是一种美德,而爱自己却是一桩罪恶。人们认为不可能像爱自己那样爱别人,因此自爱就是利己。在西方的思想中这个观点是由来已久的了。加尔文把自爱看作是一种“瘟疫”,⒀弗洛伊德尽管用精神病学词汇来谈自爱,但他的观点同加尔文是相通的。对他来说自爱就是自恋,就是把里比多用到自己身上。自恋是人发展的早期阶段,那些又倒退到这一阶段的人就不会有爱的能力,这些人发展到顶点就会疯狂。弗洛伊德认为,爱情是性欲的显现,里比多不是作为爱情使用到其他人身上,就是作为自爱使用到自己身上。因此爱别人和自爱是相互排斥的,这方多了那方就少了。如果说自爱是一种恶习,那么由此就可以得出忘我就是一种美德的结论了。
这里就产生了下列问题:心理观察是否证实了在自爱和爱别人之间存在着一个基本矛盾的观点?自爱和利己是一码事,还是互为对立?此外,现代人的利己难道确实是一种对具有一切理性和感情可能性的自我的爱,还是对此有不同的解释?利己同自爱完全一样还是利己恰恰是缺少自爱的果呢?
在我们用心理学的观点分析利己和自爱以前,我们必须分析一下自爱和爱别人是相互排斥的这一错误的逻辑结论。如果把他人当作人来爱是美德,而不是罪恶的话,那么爱自己也应该是美德,因为我也是一个人,有关人的一切概念都与我有关。因此上述原则本身就是矛盾的。圣经中“爱他人如同爱己”的说法说明了对自己的完整性和独特性的尊重,爱自己,理解自己同尊重、爱和谅解别人是不可分割的。爱我同爱另一个生命是紧密相连的。
 这里我们就触及到了使我们得出这些结论的一些心理上的先决条件。概括如下:我们的感情和态度的对象不仅是其他人,也包括我们自己。对别人的态度同对我们自己的态度互不矛盾,而是平行存在。从这一点出发来解答我们的问题就意味着爱别人和爱我们自己不是两者择一,恰恰相反:一切有能力爱别人的人必定也爱自己。原则上爱自己和爱别人是不可分的。真正的爱是内在创造力的表现,包括关怀、尊重、责任心和了解诸因素。爱不是一种消极的冲动情绪,而是积极追求被爱人的发展和幸福,这种追求的基础是人的爱的能力。
爱另外一个人这一事实就是爱的力量的具体体现。在爱中包含的原则上的肯定是针对所爱之人,而这个人又体现了人类以及人性。对一个人的爱包括了对所有这样的人的爱。“分工”的形式:爱自己的家庭却不爱他人,是缺乏爱的能力的表现。对人类的爱是对一个特定的人的爱的先决条件,尽管对人类的爱从其产生来看是通过对某些特定的人的爱发展起来的。
从中可以得出我自己也是我的爱的对象,同他人没有区别的结论。对自己的生活、幸福、成长以及自由的肯定是以爱的能力为基础的,这就是说,看你有没有能力关怀人、尊重人,有无责任心和是否了解人。如果一个人有能力创造性地爱,那他必然也爱自己,但如果他只爱别人,那他就是没有能力爱。
我们可以假设:爱自己和爱他人平行存在,—那我们如何来解释显然是排斥一切关心他人的利己呢?利己者只对自己感兴趣,一切为我所用,他们体会不到“给”的愉快,而只想“得”。周围的一切,凡是能从中取利的,他们才感兴趣。利己者眼里只有自己,总是按照对自己是否有利的标准来判断一切人和一切事物,他们原则上没有爱的能力。这一结论难道不正好证明了对自己的关心和对别人的关心只能两者择一吗?是不是应该把利己和自爱看作是一回事才正确呢?但如果这么认为就完全错了,这一错误在自爱这个问题上已经导致许多不正确的结论。利己和自爱绝不是一回事,实际上是互为矛盾的。利己的人不是太爱自己,而是太不爱自己。缺乏对自己的爱和关心表明了这个人内心缺少生命力,并会使他感到空虚和失望。在必要时这个不幸和胆怯的人会通过各种其他的满足来弥补他失去的幸福。他看上去似乎非常关心自己,实际上只是试图通过对自己的关心去掩盖和补充自己缺乏爱的能力。弗洛伊德的观点是利己者就是自恋者,他们把对别人的爱用到自己身上。利己者没有爱别人的能力这是对的,当他们也同样没有能力爱自己。
如果我们把利己同在一个过度忧虑的孩子的母亲身上可以看到的那种占有欲作一比较,就更容易了解什么是利己。母亲一方面真诚地相信,她对自己的孩子特别地好,但另一方面她确实能感觉到对她宠爱的对象有一种几乎已经觉察不到的敌意。母亲之所以对孩子这么忧虑重重,并不是因为她太爱孩子,而是因为她要以此来弥补自己缺乏爱孩子的能力。
我们的这一关于利己本质的理论符合精神分析学家在治疗“忘我”症时所获得的经验。“忘我”是神经病的一种症兆,在为数不少的患者身上可以看到这种症兆,只是这些人一般来说不是受这种症兆,而是受到与这一症兆有关的其他的病兆,如厌世、虚弱、失去工作能力和处理不好爱情问题等的折磨。但是“忘我”不是像我上面所说的被看作是一种病兆,在大多数情况下“忘我”被看作是值得自豪的、唯一令人满意的性格特点。“忘我”的人一无所求,他只为“别人活着”,而且因为不重视自己而感到自豪。但一旦他发现,尽管他那么忘我可还是感到不幸,他同别人的关系仍然不令人满意,他就会感到吃惊。精神分析表明,这种“忘我”是一种病兆,而且常常会是主要病兆之一。患者没有能力爱,也没有能力使自己快活,他对生活充满了敌意,在他的忘我后面隐藏着一种很强的常常是自己意识不到的自私性,我们只有把他的“忘我看作是一种病兆,使他克服缺乏创造力的缺点,也就是克服造成”忘我“以及其他病兆的根源,他才会得到痊愈。
忘我的本质特别表现在对其他人的影响上—在我们的文化中最常见的表现是“忘我”的母亲对自己孩子的影响。母亲认为孩子可以通过她的“忘我”认识到什么是被人爱,认识并学会什么是爱。但是她的“忘我”所造成的效果往往违背她的意愿。孩子们并没有表现出他们是幸福的,他们是被人爱的;他们一个个胆小,紧张,担心受母亲的责备并想方设法满足母亲的愿望。一般来说他们会受到母亲的那种隐蔽在深处的对生活的敌意和恐惧的传染,他们更多地是能感觉到,而不是认识到这点。总而言之,“忘我”的母亲的影响同利己者的影响并无多大区别,而且常常是前者甚于后者,;因为母亲的忘我会阻止孩子对自己提出批评。孩子们的生活在一种不能使母亲失望的压力下,在道德的假面具下人们在教育他们要轻视生活。如果有机会,可以观察一下一个能真正自爱的母亲对孩子会产生什么影响,从而可以确定,再没有比一个能自爱的母亲在体验爱情、欢乐和幸福方面对孩子产生更积极的影响了。
爱克哈特*(*爱克哈特,中世纪德意志神秘主义哲学家和神学家。他认为上帝即万物,万物即上帝;通过自己的灵性,人即可与上帝合而为一,与万物混成一体,获得真正的自由。 —译者注)有一句格言,最精辟地总结了关于自爱的思想。他说:“你若爱己,那就会爱所有的人如爱己。你若对一个人的爱少于爱己,如果你不是爱所有的人如同爱己,如果你不是在一个人身上爱所有的人—因为这个人就是上帝和人。一个既爱自己又爱他人如同爱己的人就是这样的人,一个值得这样评价的人。”⑷

- 作者: maslom 2005年04月29日, 星期五 01:51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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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爱情的理论
 (三)爱的对象
  爱首先不是同一个特殊的人的关系,而更多的是一种态度,性格上的一种倾向。这种态度决定一个人同整个世界,而不是同爱的唯一“对象”的关系。如果一个人只爱他的对象,而对其他的人无动于衷,他的爱就不是爱,而是一种共生有机体的联系或者是一种更高级意义上的自私。尽管如此大多数人都认为爱情取决于对象,而不是能力。他们甚至认为专爱一个人就是强烈爱情的证明。我们在上面已经提到过这一错误的结论。正因为人们不是把爱情看作是一种积极的行动,灵魂的一股力量,所以他们认为只要找到爱的对象就行,别的东西自然而然就会产生。可以把这一态度同想画一张画的人作一比较:这个人虽然想画画,但他不是去学绘画这门艺术,而是强调他首先要找到他愿意画的合适的对象。如果他找到了这么一样东西,他也就能画了。如果我确实爱一个人,那么我也爱其他的人,我就会爱世界,爱生活。如果我能对一个人说:“我爱你”,我也应该可以说:“我在你身上爱所有的人,爱世界,也爱我自己。”
  认为爱情是一种同所有人相关,而不是只关系到一个人的观点并不意味着不同形式的爱情在爱情的对象方面没有区别。
(1)博爱
一切爱的形式都以博爱为基础。我指的博爱就是对所有的人都有一种责任感,关心、尊重和了解他人,也就是愿意提高其他人的生活情趣。这也是圣经里提到的一种爱的方式:爱他人应如爱己。博爱是对所有人的爱,其特点是这种爱没有独占性。如果我具有爱的能力,我就会去爱我周围的人。在博爱中凝聚着同所有人的结合,人的团结和统一。博爱的基础是认识到我们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同人共有的核心相比,人与人之间在才能、智力和知识上的差别微不足道。要了解这种人共有的核心,必须要深入了解人,而不是停留在表面。如果我只看到一个人的表面,那我看到的主要是使我和他分开的差别。如果我了解到他的本质,我就会看到我们的共性,我们是兄弟这一事实。这样的一种核心对核心的关系—用来取代表面对表面的关系—是一种“中心关系”。西莫尔·魏尔曾经很优美地表达过这种关系:“同样的话(即丈夫对他妻子说“我爱你”)可以是很一般的,也可以非同一般,这要按说这些话的方式而定。说话的方式则取决于这些话发自内心的深度,而不取决于个人意志。在双方息息相通的情况下,这些话会触动对方相等的内心深度。所以一个有能力区别的人就会听得出来这些话的份量究竟有多大!”⑾
博爱是同等人之间的爱。但虽然我们是同等的,事实上也往往不完全“同等”,因为我们是人,所以需要帮助。今天是我需要帮助,明天也许是你。有这种要求并不意味着一个人弱小,另一个人强大。弱小是一种暂时状态,而自力更生,走自己的路的能力是普遍的持续状态。
对需要帮助的人,对穷人和陌生人的爱是博爱的基础。爱自己的骨肉不足为奇。每个动物都爱自己的后代并照料他们。软弱的人爱自己的主子,因为他靠主子为生;孩子爱自己的父母,因为他需要他们。只有当我爱那些与我个人利益无关的人时,我的爱情才开始发展。在《旧约》中,穷人是人爱的中心就说明了这一点,当然不仅是穷人,还有陌生人、寡妇、孤儿、民族的敌人、埃及人和伊多姆人。在对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产生同情的过程中,人开始发展他的博爱。在爱自己的同时,他也爱那些需要帮助的人,爱那些虚弱和惶恐不安的生命。同情包含着了解和认识的因素。在《旧约》里这么写道:“因为你们了解异乡人的心,因为你们也曾在埃及当过异乡人……所以你们也应该热爱异乡人!”⑿
 
  (2)母爱
  我们在上一章里谈母爱和父爱的区别时,已经分析过母爱的本质。正如我已经说过的那样,母爱是对儿童的生活和需求作出的毫无保留的肯定。但这里还应该补充说明一点。对幼儿生命的肯定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必须关心幼儿并对其成长负有责任,以维护和发展弱小生命。另一方面则超出了维护生命的范围,那是要使孩子热爱生活,要使他感到:活着是多么好!当一个小男孩或小女孩有多么好!在这个世界活着有多么好!母爱的这两个方面在圣经的《创世纪》里表现得很明显。上帝创造了世界和人,这符合对生命的关心和肯定。但上帝所做得还不仅仅于此。在上帝创造人和世界以后的每一天里上帝都要了解情况,要知道一切是否都好。同样母爱的第二个方面也是要给孩子一种“诞生在这个世界是多么好”的感受。母亲要赋予孩子对生活的爱,而不仅仅是活下来的愿望。同样的思想也表达在圣经的另一个象征性故事里。上帝所许之地里(土地始终是母亲的象征)流着乳汁和蜂蜜。乳汁象征母爱的第一个方面:对生命的关心和肯定,蜂蜜则象征生活的甘美,对生活的爱和活在世上的幸福。大多数的母亲有能力给予“乳汁”,但只有少数的母亲除乳汁外还能给予“蜂蜜”。为了能给予“蜂蜜”,她不仅应该是一个好母亲,同时也应该是个幸福的人—但这一目标只有少数人才能达到。母亲对孩子的影响怎么估计也不会过高。母亲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生活的恐惧都具有传染性,两者都会对孩子的全面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事实上我们确实可以在孩子身上,也可以在成人身上看到,哪些人只得到“乳汁”,而哪些人既得到“乳汁”,又得到“蜂蜜”。
博爱和性爱是同等人之间的关系,与此相反母亲和孩子的关系就其本质来说是两个不平等人之间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有一个人需要帮助,而另一个人给予这种帮助。基于母爱的这种忘我无私的特点,母爱一直被看作是爱情的最高形式和最神圣的感情联系。但是看起来母爱中值得赞美的东西还不是母亲对婴儿的爱,而是母亲对成长着的孩子的爱。大多数的母亲在她们的孩子尚还幼小,而且完全依赖她们的时候,她们确实很爱自己的孩子。大多数的妇女希望生孩子,由于孩子的诞生而感到幸福,而且急不可待地希望自己来照料孩子,尽管她们除了孩子脸上的笑容和满意的表情外一无所得。看起来母亲之所以持有这种态度是一种本能所致,这种本能同样可以在动物身上找到。但是不管这种本能的作用有多大,比这更重要的是人的因素和心理因素:因为母亲一直把孩子看作是自身的一部分,所以母亲对孩子的爱和痴情很可能是满足自恋的一种途径。另外一个根源也许是母亲的权力欲和占有欲。一个软弱无能,完全服从母亲的孩子不言而喻是一个专制并有占有欲的母亲的自然对象。
虽然对母亲的动机各有解释,但最重要的动机是我们称之为“超越自己”的追求。这一追求属于人的最基本要求,并以人的觉悟和下列事实为基础:即人对自己的纯生物作用不满,他不能忍受自己仅仅是被扔进这一世界的小卒。他一定要感到自己是创造者,是能超越处于被创造者消极地位的生命。满足这一要求有许多可能性,最自然和最基本的途径就是母亲对自己创造物的关怀和爱。在孩子身上母亲超越了自我,她对孩子的爱使她的生活产生新的意义。(正因为男子不能通过生育来满足超越自己的要求,所以他只能通过用双手创造物体和创造思想来证明他的创造能力。)
但是孩子必须长大,必须脱离母体和母亲的乳房,必须成为一个完整的、独立的生命。母亲的真正本质在于关心孩子的成长,这也就意味着也关心母亲和孩子的分离。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到母爱和性爱的区别。在性爱中两个迄今为止分开的人结合在一起,而在母亲中过去是一体的两个人分开了。母爱不仅应该允许这一分离,而且还应该希望并促成这一分离。只有在这个阶段,母爱才成为一项艰巨的任务,因为这时就要求母亲无私并能贡献出一切,除了被爱者的幸福一无所求,但恰恰在这点上许多母亲都失败了。自恋的、专制的和贪婪的妇女在孩子尚小的时候,可以是一个很疼爱孩子的母亲。但是当孩子处于同母亲分离的阶段时,只有那些真正有能力爱的妇女,那些觉得给比得更幸福的妇女,那些生命之根底很扎实的妇女才会继续是一个疼爱孩子的母亲。
对正在成长的孩子的爱,这种忘我无私的母爱也许是爱的最困难的形式。但是由于母亲对孩子的爱是那么自然,所以往往给人一种容易做到的假象。正因为难以做到这点,所以只有那些有能力爱的妇女,那些热爱丈夫,热爱其他孩子,热爱陌生人和人类的妇女才能成为真正爱孩子的母亲。在这个意义上,没有能力爱的妇女当她们的孩子幼小时,可以是一个很娇惯孩子的母亲,但永远成不了爱孩子的母亲。检验这一点的试金石是看一个母亲愿意不愿意忍受同孩子的分离,以及在分离后能不能继续爱孩子。
  (3)性爱
 博爱是同等人之间的爱,母爱是对需要帮助的人的爱,虽然这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但它们却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按它们的本质,它们的爱不属于一个人。如果我爱我周围的人,我也爱所有的人,如果我爱我的一个孩子,我也爱其他的孩子以及所有需要我帮助的孩子。同这两种类型不同的是性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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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爱情的理论
 (二)父母和孩子之间的爱
     如果不是一个仁慈的命运在保护婴儿,不让他感觉到离开母体的恐惧的话,那么在诞生的一刹那,婴儿就会感到极度的恐惧。但是婴儿在出生后一段时间内同他出生以前并无多大的区别;他还是不能辨认物体,还不意识到自己的存在以及他身体之外的世界的存在。他只有需要温暖和食物的要求,但却不会区别温暖、食物同给予温暖和食物的母亲。母亲对婴儿来说就是温暖,就是食物,是婴儿感到满足和安全的快乐阶段。这一阶段用弗洛伊德的概念就是自恋阶段。周围的现实,人和物体,凡是能引起婴儿身体内部的满足或失望的才会对他产生意义。婴儿只能意识到他的内部要求;外部世界只有同他的需要有关的才是现实的,至于与他的要求无关的外部世界的好坏则没有任何意义。
 如果孩子不断生长、发育,他就开始有能力接受事物的本来面目。母亲的乳房不再是唯一的食物来源。终于他能区别自己的渴、能喂饱肚子的乳汁、乳房和母亲。他开始知道其他物体有其自己的、与他无关的存在。在这个阶段孩子学会叫物体的名称,同时学习如何对待这些物体;他开始懂得火是热的,会烫人,木头是硬的,而且很沉,纸很轻能撕碎。他也开始学习同人打交道:他看到如果他吃东西,母亲就微笑;如果他哭,母亲就把他抱起来;如果他消化好,母亲就称赞他。所有这些经历凝聚并互相补充成为一种体验:那就是我被人爱。我被人爱是因为我是母亲的孩子。我被人爱是因为我孤立无援。我被人爱是因为我长得可爱并能赢得别人的喜爱。简而言之就是我被人爱因为我有被人爱的资本—更确切的表达是:我被人爱是因为我是我。母爱的体验是一种消极的体验。我什么也不做就可以赢得母亲的爱,因为母亲是无条件的,我只需要是母亲的孩子。母爱是一种祝福,是和平,不需要去赢得它,也不用为此付出努力。但无条件的母爱有其缺陷的一面。这种爱不仅不需要用努力去换取,而且也根本无法赢得。如果有母爱,就有祝福;没有母爱,生活就会变得空虚—而我却没有能力去唤起这种母爱。
  大多数八岁到十岁的儿童⑩他们的主要问题仍然是要被人爱,无条件地被人爱。八岁以下的儿童还不会爱,他对被爱的反应是感谢和高兴。儿童发展到这一阶段就会出现一个新的因素—一种新的感情,那就是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唤起爱。孩子第一次感到要送给母亲(或父亲)一样东西—写一首诗、画一张画或者做别的东西。在他的生活中爱的观念—第一次从“被人爱”变成“爱别人”,变成“创造爱”。但从爱的最初阶段到爱的成熟阶段还会持续许多年。进入少年时代的儿童最终会克服他的自我中心阶段,他人就不会再是实现个人愿望的工具,他人的要求同自己的要求同等重要—事实上也许更为重要。给比得更能使自己满足,更能使自己快乐,爱要比被爱更重要。通过爱他就从他的由自恋引起的孤独中解脱出来,他开始体验关心他人以及同他人的统一,另外他还能感觉到爱唤起爱的力量。他不再依赖于接受爱以及为了赢得爱必须使自己弱小、孤立无援、生病或者听话。天真的、孩童式的爱情遵循下列原则:“我爱,因为我被人爱。”成熟的爱的原则是:“我被人爱,因为我爱人。”不成熟的、幼稚的爱是:“我爱你,因为我需要你”,而成熟的爱是:“我需要你,因为我爱你。”
 同爱的能力发展紧密有关的是爱的对象的发展。人生下来后的最初几个月和最初几年同母亲的关系最为密切。这种关系在人没出生以前就已经开始,那就是当怀孕的妇女和胎儿既是一体又是两体的时候。出生在某种意义上改变了这种状况,但决不是象看上去那样有很大的变化。在母体外生活的婴儿还几乎完全依赖于母亲。后来幼儿开始学走路、说话和认识世界,这时同母亲的关系就失去了一部分休戚相关的重要性,而同父亲的关系开始重要起来了。
 为了理解这种变化必须了解母爱和父爱性质上的根本区别。我们上面已经谈到过母爱。母爱就其本质来说是无条件的。母亲热爱新生儿,并不是因为孩子满足了她的什么特殊的愿望,符合她的想像,而是因为这是她生的孩子。(我在这里提到的母爱或者父爱都是指“理想典型”,也就是马克斯·韦伯提到了的或者荣格的原型意义上的理想典型,而不是指每个母亲和每个父亲都以这种方式爱孩子。我更多的是指在母亲和父亲身上体现的那种本质。)无条件的母爱不仅是孩子,也是我们每个人最深的渴求。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通过努力换取的爱往往会使人生疑。人们会想:也许我并没有给那个应该爱我的人带来欢乐,也许会节外生枝—总而言之人们害怕这种爱会消失。此外靠努力换取的爱常常会使人痛苦地感到:我之所以被人爱是因为我使对方快乐,而不是出于我自己的意愿—归根结蒂我不是被人爱,而是被人需要而已。鉴于这种情况,因此我们所有的人,无论是儿童还是成年人都牢牢地保留着对母爱的渴求,是不足为奇的。大多数的孩子有幸得到母爱(我们以后再谈在什么程度上得到母爱。)而成人身上的这种渴望更难得到实现。在令人满意的发展过程中,这种渴望始终是性爱的一个成分;但也经常出现在宗教形式,或者更多的是出现在神经病形式中。
 同父亲的关系则完全不同。母亲是我们的故乡,是大自然、大地和海洋。而父亲不体现何一种自然渊源。在最初几年内孩子同父亲几乎没有什么联系,在这个阶段父亲的作用几乎无法同母亲相比。父亲虽然不代表自然世界,却代表人类生存的另一个极端:即代表思想的世界,人所创造的法律、秩序和纪律等事物的世界。父亲是教育孩子,向孩子指出通往世界之路的人。
 同父亲作用紧密相关的是另一个同社会经济发展有关的作用。随着私有制以及财产由一个儿子继承的现象出现,父亲就对那个将来要继承他财产的人特别感兴趣。父亲总是挑选他认为最合适的儿子当继承人,也就是与他最相像,因而也是最得他欢心的那个儿子。父亲是有条件的爱。父亲的原则是:“我爱你,因为你符合我的要求,因为你履行你的职责,因为你同我相像。”正如同无条件的母爱一样,有条件的父亲有其积极的一面,也有其消极的一面。消极的一面是父爱必须靠努力才能赢得,在辜负父亲期望的情况下,就会失去父爱。父爱的本质是:顺从是最大的道德,不顺从是最大的罪孽,不顺从者将会受到失去父爱的惩罚。父爱的积极一面也同样十分重要。因为父爱是有条件的,所以我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赢得这种爱。与母爱不同,父爱可以受我的控制和努力的支配。
父母对孩子的态度符合孩子的要求。婴儿无论从身体还是心理上都需要母亲的无条件的爱和关怀。在六岁左右孩子就需要父亲的权威和指引。母亲的作用是给予孩子一种生活上的安全感,而父亲的任务是指导孩子正视他将来会遇到的种种困难。一个好母亲是不会阻止孩子成长和不会鼓励孩子求援的。母亲应该相信生活,不应该惶恐不安并把她的这种情绪传染给孩子。她应该希望孩子独立并最终脱离自己。父爱应该受一定的原则支配并提出一定的要求,应该是宽容的、耐心的,不应该是咄咄逼人和专横的。父爱应该使孩子对自身的力量和能力产生越来越大的自信心,最后能使孩子成为自己的主人,从而能够脱离父亲的权威。
一个成熟的人最终能达到他既是自己的母亲,又是自己的父亲的高度。他发展了一个母亲的良知,又发展了一个父亲的良知。母亲的良知对他说:“你的任何罪孽,任何罪恶都不会使你失去我的爱和我对你的生命、你的幸福的祝福。”父亲的良知却说:“你做错了,你就不得不承担后果;最主要的是你必须改变自己,这样你才能得到我的爱。”成熟的人使自己同母亲和父亲的外部形象脱离,却在内心建立起这两个形象。同弗洛伊德的“超我”理论相反,人不是通过合并父亲和母亲,从而树立起这两个形象,而是把母亲的良知建筑在他自己爱的能力上,把父亲的良知建筑在自己的理智和判断力上。成熟的人既同母亲的良知,又同父亲的良知生活在一起,尽管两者看上去互为矛盾。如果一个人只发展父亲的良知,那他会变得严厉和没有人性;如果他只有母亲的良知,那他就有失去自我判断力的危险,就会阻碍自己和他人的发展。
 人从同母亲的紧密关系发展到同父亲的紧密关系,最后达到综合,这就是人的灵魂健康和达到成熟的基础。如果人不是这么发展就会导致神经病。限于篇幅,我不可能在这儿详细解释我的这一观点,只能简单扼要地提一下。
譬如造成神经病的一个原因可能是一个男孩有一个十分慈爱,却又很娇惯他的母亲,同时又有一个性格懦弱或者对孩子不感兴趣的父亲。在这种情况下,小男孩会牢牢地抓住同母亲的联系,发展成为一个十分依赖母亲的人。这种人往往孤立无援,需要得到保护,不可能获得父亲的一些特点:如纪律、独立性和驾驭生活的能力。他就会企图在所有的人身上寻找“母亲”的形象,有时在妇女身上,有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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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我提到的爱情是指克服人的孤寂和实现人与人的结合。除了这个普遍的、关系到人类生存的要求外,还有一个更具有生物性的要求:那就是阴性和阳性的结合。这一两极结合的思想在下面的神话中表现得最为明显:男子和女子本是一体,但这一体被分为两部分。从那以后男性那部分就开始寻找丢掉了的女性那部分,为了重新和她结合成一体。(在圣经中也有类似的说法,即夏娃是亚当身上的一根肋骨所造。很明显这个故事表明了按照父系社会的思想体系,女子从属于男子。)这一神话的意义是一目了然的。性别上的差别迫使人们
 寻找一种特殊方式的结合,即同异性的结合。阴性和阳性这两极也表现在每个男子和每个女子身上。从生理上来看,男子和女子都有异性的荷尔蒙,与此相适应从心理学角度来看他们也都是双性的。他们都具有接受和渗透,物质和精神的原则。男子和女子只有在阴阳两极结合中才能找到内心的统一。阴阳两极是每种创造性劳动的基础。
  阴阳两极也是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力的基础。这一点很明显地表现在精子和卵子的结合是生儿育女的基础这一生物现象上。从纯心理角度来看亦是如此:在男子和女子的爱情中,双方都获得新生。(同性恋爱的变异是达不到两极结合所造成的,因此同性恋爱者永远不会脱离孤独的折磨。同性恋者同不能施爱的异性恋者,都实现不了两极的结合。)
 阴阳两极的原则在自然界不仅存在于动植物之中,也存在于两个基本作用的对立之中,即接受的作用和渗透的作用。这就是大地和雨,河流和海,黑夜与白昼,黑暗和光明,物质和精神。伟大的伊斯兰教的诗人和神秘主义者鲁·米*(*鲁·米,波斯神秘主义诗人和伊斯兰教苏非派毛拉维教团的创始人。—译者注)非常优美地表达了这一点:
   事实上寻求爱的人不会不被所爱之人所寻求。
 如果爱情的明灯照亮了这颗心,它也必然会照亮那颗心。
如果对神的爱在你心中滋长,那神也会加爱于你。
一只手拍不响。神的圣明是命令,是他的决定让我们相爱。
意使世界的每一部分同另一部分成双作对。
 在圣人的眼里天空是男子,大地是女子:大地接受天空掉落之物。
  大地如果缺少温暖,天空给予之;大地如果失去滋润,天空给予之。
天空的行踪犹如丈夫的足迹,丈夫为了妻子在寻找食物。
而大地则操持家务;她帮助生命的诞生,抚养她所生之物。
把大地和天空看作是赋有智慧的生命吧,因为它们的行为同智慧的生命完全一 样。
如果它们不能从对方得到欢乐,它们怎么能紧紧相偎如一对恋人呢?
如果没有大地,花草树木又怎能生长?
天空的水和温暖又能带来什么?
神在男子和女子身上播种传宗接代保存世界的愿望,神也在生命的每一部分播种要求同另一部分结合的愿望。
  白昼和黑夜表面看来是敌人,但它们却都是为了一个目标;因为相爱就是为了完成共同的事业。
没有黑夜,人的生命就一无所得,以至于白天也无物可给。⑧
    阴阳两极的问题引起了对爱和性的进一步讨论。我前面已经提到过弗洛伊德的一个错误,那就是他认为爱情只是性本能的表现或升华,而没有认识到性要求是人渴望爱情和与人结合的一种表现。但是弗洛伊德的错误还不仅限于这一点。弗洛伊德根据他的生理唯物主义的观点认为性本能是体内化学反应引起的一种压力的结果,这种压力会引起不适,所以要得到释放。性要求的目的就是要消除这种折磨人的压力。按照这一说法性要求就象是一种使人引起痒感的刺激,而性满足就是要消除这种刺激。按照这种性理论,最理想的性满足就可能会是手淫,是性的自我满足。但弗洛伊德没有看到性的心理—生物性一面,没有看到阴阳两极以及要求通过结合消除这两极对立的要求。弗洛伊德之所以会犯这一奇怪的错误是同他的极端父权思想有关,这一思想促使他得出性本身是阳性的结论,以至于使他认识不到性的阴性成分。他的这一观点在他的《性学十三论》中得到阐明。他认为性欲一般来说具有“阳性的性质”,不管是男子的性欲,还是女子的性欲。他的这一观点还以更简单的形式出现在他如下的理论中。他认为一个男孩体验到的女人是一个被阉割生殖器的男人,而女人只是通过不同的方式企图寻找她丢失的男性器官的代用品。但是女人不是一个被阉割生殖器的男人,女性的性欲不是阳性的性质,而是阴性的性质。
  两性之间的性吸引力仅仅只有一部分是以消除生理上的压力为动力的,但主要的动力是两性都有同另一个性别相结合的要求。事实上性爱的吸引力决不仅仅表现在两性的吸引力上。性欲的性质以及性作用都是既具有阳性也具有阴性。阳性的特点是渗透、指导、积极、守纪律和善于冒险,而阴性则具有接受、保护、求实、忍耐和母性的特点。(不应该忘记这两种性质的标志在每个人身上都会出现,只是侧重点不一,有的阳性特点多,有的阴性特点多。)如果一个男子的男性从感情角度来看始终保持一个孩子的水平,他就会想方设法通过在性生活方面过分强调他的男性而平衡这一缺陷。唐·璜就是一个例子。他总要在性方面证明他男子的力量,这恰恰是因为他对自己的男性产生怀疑。如果这种男性的衰竭变成极端,那施虐癖—施用武力—就会以一种变态方式取代男性。如果女性减弱或者变态,就会出现受虐癖。
 人们指责弗洛伊德过分强调性的作用,他们这么做常常是为了否认弗洛伊德学说在传统观念圈子里引起反对和批评的那部分理论。弗洛伊德非常了解其中的奥妙,所以他不遗余力地反对每一种企图改造他的性理论的作法。弗洛伊德的理论在当时确实具有强烈的挑衅性和革命性。但是在1910年是革命的东西,五十年以后就不一定是革命的。性风俗在这五十年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今天弗洛伊德的理论就是在中产阶层也不会引起人们的惊骇。所以如果正统的精神分析学家直至今日还因其维护弗洛伊德的理论而把自己视为是勇敢和激进的话,那这就是一种虚构的激进主义了。实际上他们的这种激进主义正是他们迎合潮流的表现,他们根本不试图去提出心理学的一些关键性的问题,因为这些问题会引起对现代社会的批判。
我对弗洛伊德的批评并不是因为他过分强调性的作用,而是因为他没能深刻地理解性的作用。他从他的哲学观点出发,把性解释为是生理性的,所以很有必要把弗洛伊德的发现从生理的范畴转换到生存的范畴中去,并进一步发展他的理论。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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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资本主义社会,平等的概念发生了变化。今天“平等”指的是机器—也就是失去个性的人的平等。平等意味着“一个模式”而不是“统一”。这是一个抽象体的同一模式,是做同样的工作、寻求同样的享受,读同样的报纸,有同样的思想感情的人的模式。在这方面我们应该用怀疑的眼光去分析一些被称为是我们社会进步标志的成就,譬如妇女的平等地位。我在这里没有必要强调我并不反对男女平等;但是在争取男女平等方面取得的一些积极成果不应该遮住我们的眼目。妇女之所以于男子平等,是因为男女之间的差别消失了。启蒙运动的哲学论点—灵魂是不分性别的—被广泛使用。性别的两极消失了,以这两极为基础的性爱也随之而消失。男子和妇女完全相同,而不是作为对立的两极而平等。现代社会鼓吹实现非个性化的平等理想,因为这个社会需要“人—原子”,这些人原子相互之间没有区别,汇集起来也能毫无摩擦地顺利地发挥作用,他们都服从同一个命令,尽管如此,每个人却都确信他们是在按自己的意愿办事。就象现代化的大规模生产要求产品规格化,社会的发展也要求人的规格化,并把这称为“平等”。
 通过同一化达到人与人的结合既不是强烈的也不是激烈的过程,而是按照一个刻板的公式十分平静地进行。正是由于这一原因,所以往往不足于和缓对孤独的恐惧感。今日西方社会酗酒、吸毒、自杀泛滥成灾表明了这一方法的效果是有限的。此外这种方法往往只要求参加者运用他的脑子,而不是躯体,所以同纵欲的方法比较也有其弱点。这种方法只有一个优点:那就是具有持久性和不会冲动一时。人到了三、四岁就被引进一个模式,从此以后就不会失去同这组人的联系。
在谈及这一方法时,还必须考虑到我们现代社会生活的另一个因素:那就是工作和恢复疲劳的循环作用。人作为劳动大军和管理阶层的一员仅仅是一个号码而已。他几乎不需要有任何主观能动性,他的任务由劳动的组织派定。领导和被领导之间也几乎没有区别,因为他们都在行使由整个组织结构规定的任务,不仅要按规定的速度,也要按规定的方式完成。甚至他们的各种感情,如高兴、宽容、信任、雄心以及同每个人顺利合作的能力都是预先规定的。他们的娱乐方式即使不那么强求一律,也都是大同小异。阅读的书是读书俱乐部选定的;看的电影是电影院老板和他们出钱登印的广告选定的;其他的娱乐方式也都雷同:星期日驾车远足、看电视、打牌和社交活动。从生到死,从星期一到星期日,从早到晚—所有的行动都是千篇一律和按照预定的方式进行。请问:一个被围困在这么一个罗网之中的人如何才能不忘记他是一个人,只存在一次的人,只有一次生存的机会,能经历希望、失望、担心和恐惧的人,渴望爱情和受到虚无和孤独威胁的人呢?
达到统一和和谐的第三种可能性是创造性的劳动,无论是艺术家还是手工业者的劳动都属于此类劳动。在每一种创造性的劳动中,创造者同他的物质—组成人的周围世界的物质达成一致。无论是木匠做一张桌子,还是金匠打一件首饰,无论是农民种田,还是画家作画—在每一种创造性的劳动中劳动者和对象合二为一,人在创造的过程中同世界一致。但这一点只适用于自己计划、进行并看到成果的劳动。而在一个职员、一个流水作业线上的工人的现代化工作程序中几乎已经不存在劳动的这种特性。劳动者成为机器或官僚组织的一部分,他不再是“自我”—因为劳动者除了适应社会外,再没有与社会达成一致的可能性。
通过创造性的劳动达到的统一不是人与人之间的统一。通过纵欲达到的统一是暂时的。通过同一组人同一和适应这一组人达到的统一仅仅是一种假统一。对人类存在问题的真正的和全面的回答是要在爱中实现人与人之间的统一。
要求实现人与人的结合是人内心最强烈的追求。这是人类的最基本的要求,是一股把人类、部落、家庭和社会集合在一起的力量。没有实现这一要求就意味着要疯狂或者毁灭—毁灭自己或毁灭他人。没有爱,人类一天也不可能生存。但是如果我们把人与人的结合称为“爱情”的话,我们就会遇到一个严重的问题。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达到结合—这些方式之间的区别同各种爱情形式的共同点几乎一样的重要。那么我们是否应该把所有的方式都称为“爱情”呢?还是认为爱情只是一种特殊的结合形式,这种形式在近四千年来的东方和西方的历史中被所有的人道主义宗教和哲学体系看作是最高的准则呢?
就象同所有的字义讨论一样,对此问题会得出不同的回答。但重要的只有一点,那就是我们在谈到爱情的时候,应该知道我们所认为的是哪种形式的结合。我们是把爱情看作是对人类生存问题的成熟回答,还是指爱情的不成熟形式,也就是人们称为共生有机体的结合呢?下面我只是把前者看作是爱情,但我们的讨论却要从后者开始。
共生有机体结合的生物楷模是怀孕的母亲同胚胎之间的关系。他们既是两体,又是一体。他们生活在一起(共生),他们相互需要。胎儿是母亲的一部分,并从她身上得到他所需要的一切,所以母亲就是他的世界。她抚养和保护胎儿,同时她自己的生活也因胎儿的存在而得到一种升华。在生理性的共生有机体的结合中,两者的身体互不依赖,但在心理上却相互依赖。
 共生有机体结合的消极形式是服从—医学名词就是被虐癖。有被虐癖的人通过把自己变成他的引导者、启示者、保护者的一部分使自己摆脱孤独和与世隔绝感。保护者就是他的生命,没有保护者他就无法生存。不论保护者是人还是神,总之他的威力超越一切。他主宰一切,而自己什么也不是,被虐淫者必须成为其保护者的一部分,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分享保护者的伟大、威力和安全。被虐淫者从来不作任何决定和进行任何冒险,他从不孤独,但也决不独立。他不是一个完整的人,可以说还没有完全诞生。在宗教的语言中把崇拜的对象称为偶像,而被虐淫者对其保护者的崇拜超过了对偶像的崇拜。这种崇拜可以同生理要求和性要求相混合,在这种情况下被虐淫者的服从不仅是想象力的产物,而且是一种与全身有关的生理需要。另外还有屈服于命运、疾病、有节奏感的音乐或者屈服于由吸毒和催眠状态引起的极度兴奋等病状—在所有这些情况下,犯病的人失去了他的完整性,把自己成为一个人或一件事物的工具;从而使他不用对生存的问题作出独立的和自由的回答。
  共生有机体结合的积极形式是控制另一个人—与被虐癖相应的医学名词是施虐癖。施虐淫者就是通过把另一个人成为他自己的一部分而摆脱孤独,他吞并他的崇拜者,从而使自己身价百倍。
  就象被他控制的人脱离不了他一样,施虐淫者也离不开他的崇拜者,双方都不能失去对方。区别只在于—施虐淫者命令、利用、损害和欺压对方,而对方则乐于被他左右。从现实的角度来看似乎他俩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但从更深的意义来看他俩的区别不比他俩的共同点重要,他俩的共同点是在结合的过程中双方都失去其独立性行完整性。如果我们理解这一点,就不难确定一般来说一个人会根据不同的对象作出施虐癖和被虐癖的反应。希特勒对其他人首先是施虐淫者,但面对他的命运、历史和自然的“威力”作出的却是被虐淫者的反应。①
 同共生有机体结合相对立的是成熟的爱情,那就是在保留自己完整性和独立性的条件下,也就是保持自己个性的条件下与他人合二为一。人的爱情是一种积极的力量,这种力量可以冲破人与人之间的高墙并使人与人结合。爱情可以使人克服孤寂和与世隔绝感,但同时又使人保持对自己的忠诚,保持自己的完整性和本来的面貌。在爱情中出现了两个生命合为一体,却依然保持两体的怪现象。
 如果我们说,爱情是一项“积极的活动”,我们就会遇到“积极的活动”这个词有双重意义的问题。这个词的现代用法一般就是指人们通过付出劳动改变现存状态的行为。所以经商的人,学医的人,流水作业线上的工人,做椅子的木匠或者运动员都是积极活动的人。他们活动的共同点都是为了达到一个外部的目的。但这里我们都没有考虑产生积极性的根源。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加以说明。有的人由于内心极度的不安或者孤独而狂热地工作,有的人则是为了升官发财。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是一种狂热、一种热情的奴隶,而他的“积极性”实际上是一种“消极性”,因为他是受外力的驱使。他是一个受苦的人,而不是一个“行动”的人。另一方面人们往往把一个坐在椅子上沉思默想、观察和体验自己以及自己同世界关系的人看作是“消极的”,因为他什么也不“干”。实际上这种精神高度集中的禅坐是最高的积极性,是灵魂的积极性,只有那些内心自由和独立的人才能做到这点。“积极的活动”这一概念的一个意义,也就是现代应用的意义是指为了达到外部的目的而付出努力。这个词的另一个意义是运用人的蕴藏在内部的力量,不管是否达到外部的变化。斯宾诺莎精辟地解释了这个词的第二种意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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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爱情的理论
学会一门艺术的必要步骤是什么?
   可以简单地把学会一门艺术分成两个部分,一是掌握理论,二是掌握实践。学医的人首先要认识人体的结构和各种疾病的症兆。但光有理论还无法行医。只有通过长期的实践活动,一直到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融会贯通起来变成灵感—也就是掌握了艺术的灵魂,才能成为一名大师。要成为大师,除了学习理论和实践外还有第三个必不可少的因素,即要把成为大师看得高于一切,这一目标必须占据他整个身心。这一点既适用于音乐、医学、雕塑—也适用于爱情。这里也许就解释了为什么在我们这个社会有不少人经常不断地遭受爱情的挫折,却很少有人去努力学会爱情这门艺术。人们一方面渴望爱情,另一方面却把其他的东西:如成就、地位、名利和权力看得重于爱情。我们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用于努力达到上述目的,却很少用来学会爱情这门艺术。
难道只有获取名利才值得人们付出代价?而“爱情”—只对灵魂有用,在现代意义上毫无用处的爱情只是一种奢望,一种不值得人们付出代价的奢望吗?且不管世俗之见,在下面的讨论中我将分两部分探讨爱情艺术这一问题。我首先要用大部分篇幅阐明爱情的理论问题然后就象谈论其它领域的实践问题一样来谈论爱情的实践问题。
 第二章  爱情的理论
   (一) 爱情是对人类生存问题的回答
   爱情的每一个理论必须要以人的理论、人的生存理论为前提。我们所能看到的动物的爱情或者更确切地说动物身上类似爱情的东西,主要是动物的一部分本能。在人身上只能看到这一本能的残余。人的存在的根本要点是人超越了动物界,超越了本能的适应性,脱离了自然—尽管人永远不可能完全脱离自然。人继续是自然的一部分,但又同自然分离,永远不可能再同自然合二为一。人从天堂里被赶出来后失去了同自然的和谐状态,带有火剑的天神就挡住了人的归路。人只能继续前进,不断发展人的理智,用一种新的,充满人性的和谐去取代永不复返的类人猿时代的和谐。
 人一生下来—亦指种族和个人—就从一个确定的环境,如本能,被推到一个不确定的,完全开放的环境中去。人只了解过去,对未来—除了知道要以死亡告终外—一无所知。
  人拥有理智;人是生命,一种意识到自我存在的生命。人意识到自己,他人,人的过去和发展前途的可能性。人对他的单一存在的觉悟,对他短暂生命的觉悟,人意识到生不由己,死的必然,人知道自己的孤独和与世隔绝,意识到面对社会和自然的威力自己的无能为力—所有这一切都使他的特殊和孤寂的存在成为无法忍受的监禁。如果人不能从他的监狱中解放出来和打碎这一监狱,如果他不能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同他人或周围世界结合在一起,他就会疯狂。
   经历过孤寂的人必然会有恐惧感。实际上孤寂感是每种恐惧的根源。孤寂意味着与外界没有联系,不能发挥人的力量,意味着一筹莫展,不能把握世界,事物和人;意味着世界把我淹没,而我只能听之任之。所以孤寂是引起强烈恐惧感的根源,同时孤寂还会引起羞愧和负罪的感觉。圣经中亚当和夏娃吃了辨别善恶之树的果子后,他们就不再顺从上帝(只有在自由地变得不顺从时,才会产生善恶),他俩就脱离了动物界与大自然的原始和谐,从而成为人。当他俩作为人诞生后,“这才发现自己是赤身裸体,感到很是羞愧”。难道我们还应该用十九世纪拘泥的道德观去解释这一古老、基本的神化,即这个故事是要我们相信,亚当和夏娃之所以羞愧是因为他俩都看到了对方的性部位?这种解释肯定不对。如果我们这样理解这一故事,我们就忽视了主要的一点,那就是:男女在意识到自己和对方后,也就意识到了他俩之间的区别和距离,知道他俩属于不同性别。由于他们认识到他们之间的区别,所以他们就相互陌生起来,因为他们还没有学会去爱对方—亚当把责任推卸到夏娃身上,而不是试图为夏娃辩护这一事实就证明这一点。意识到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而又没有通过爱情去达到新的结合—这就是羞愧的根源,同时也是负罪和恐惧的根源。
   因此对人来说最大的需要就是克服他的孤独感和摆脱孤独的监禁。人在达到这一目的过程中的完全失败就会导致人的疯狂,因为人只有通过完全彻底地脱离周围世界,以至于不再感到与世隔绝,他对彻底孤独的恐惧感才会得到克服—因为他与之隔绝的世界从他的生活中消失了。
  人—所有时代和生活在不同文化之中的人—永远面临同一个问题,即:如何克服这种孤独感,如何超越个人的天地,实现人类的大同。原始时代的洞穴人、游牧民族、埃及的农民、腓基尼的商人、罗马的士兵、中世纪的僧侣、日本的武士、现代的职员和工人都有这个问题。这个问题一成不变,因为它出自同一土壤—即人的状况,人类存在的条件。但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却各不相同。人可以通过信拜动物、祭人或军事掠夺、奢侈享受、清教徒式的节制、狂热的工作、艺术活动和创造性的劳动,通过对上帝和他人的爱情作出自己的回答。虽然有各种回答的方式—详细地列出这些方式就产生一部人类历史—但决不是无边无沿。相反,如果我们撇开一些微小的、非本质的区别,可以确定,生活在不同文化中的人对这一问题所能作出的回答是有限的。宗教和哲学的历史就是这些既纷繁、然而数量上又是有限的回答组成的历史。
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在一定的范围则取决于人所达到的个性的高度。在一个孩子身上,“我”字几乎还没有形成。每个孩子都同母亲融为一体,只要母亲在他身旁,他就不会有孤独感。他的孤独感通过母亲的存在,同母亲的乳房和肌肤的接触而得到和缓。一直到孩子发育到产生孤独感和个性这个阶段,母亲的存在才不足以消除他的孤独感,他必须以其他的方法克服这种孤独感。
   人类在孩提时代几乎是以同样的方式体验与大自然的和谐。大地、动物和植物完全是人的世界。人把自己看作和动物完全一致,这表现在人装扮成动物以及崇拜图腾或其他的动物神。但人类越脱离原始的纽带,就越疏远自然世界,就越要寻找摆脱孤独的途径。
 达到这一目的的一种途径是不同形式的纵欲。例如自我引起—或借助于毒品—的恍惚状态就是一种形式的纵欲。原始部落的许多仪式提供了这方面活生生的例子。在短暂的极度兴奋中世界消失了,与世隔绝的感觉也随之消失。如果是集体纵欲,那么参加者还会体验到与一组人共命运的感受,从而加剧效果。性的体验常常是和这种纵欲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性纵欲可以达到同恍惚状态和吸毒一样的效果。集体性纵欲的仪式流传很广,其效果是参加者在此后一段时间内不会有强烈的孤独感,但渐渐地恐惧感又会上升,因此就必须重复这一仪式。
 只要纵欲是一个部落的集体活动,就不可能引起恐惧和羞愧的感觉。这样的一种行为是“正确的”,甚至是一种美德,因为这是一种集体活动,不仅得到医生和僧侣的同意,甚至得到他们的支持,因此参加者也没有必要感到羞愧或有负罪的感觉。但是生活在已经失去这种仪式的文化中的人如果选择同一种方式去克服自己的孤独感,就另当别论了。酒和毒品是生活在一个非集体纵欲的时代一些人所选择的方式。同生活在集体纵欲文化时代的人相反,这些人受到良心谴责的痛苦。他们一方面想通过酗酒和吸毒去克服孤独感,但在纵欲以后他们的孤独感却加剧了,所以不得不更经常地,更强烈地去重复纵欲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性纵欲是克服孤独感的一种自然和正常的方式,并有部分效果。许多不能用其他的方式减轻孤独感的人很重视性纵欲的要求,实际上这和酗酒和吸毒并无多大区别。有些人拼命地想借性纵欲使自己克服由于孤独而产生的恐惧感,但其结果只能是越来越孤独,因为没有爱情的性交只能在一刹那间填补两个人之间的沟壑。
通过纵欲达到人与人之间的结合的所有方式都有三个特征:首先这些方式都是强烈的,甚至会很激烈;其次它们需要整个人—包括身心都投入进去,第三就是需要不断重复—因为纵欲的效果只能持续很短的时间。但是,无论是过去的人,还是现代人,克服孤独感最常用的方法却与此截然相反。这一方法就是通过同一组人保持一致,通过同一组人的习惯、风格和看法保持一致来达到同其他人的结合。这一方法的发展也有一个历史过程。
   在一个低级社会中一组人为数甚少,往往是由血缘关系相近或者生活在一起的人组成。随着文化的发展,一组人的人数也随之增长,它变成了一个政治体、国家或一个教派。就是最穷的罗马人也能自豪地说“我是罗马的公民!”罗马和罗马帝国就是他的家,他的祖国和世界。在今日的西方社会,同一组人结合仍然是克服孤独感最常用的方法。在这种结合中,参加者为了使自己属于这一组人而失去了大部分个性。如果我与他人完全一样,我的感情、思想与他人一致,我的衣着、习惯和看法都与这一组人的楷模

- 作者: maslom 2005年04月29日, 星期五 01:49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爱的艺术

爱的艺术- -

                                      

记得大二那年夏天 学校军训 由于自己很是讨厌这种整齐划一的东东,申请了做了一个水兵(也就是每天两次提一大桶水给那些在操场上挥汗如水的兄弟姐妹们补充水分,其实时间自己就可以闲呆着。)恰好那时自己已经邂逅了马斯洛和弗洛姆,漫漫夏日 总的找个事情来消磨时光 于是决定精读两本书 也就是抄写马斯洛的《自我实现的人》和弗洛姆的《爱的艺术》 自己的抄写速度很慢 记得整整抄录了一个月 但也许抄录是仅次于翻译的精读方式 这两本似乎慢慢地溶入我的血肉中。这么多年过去了,它们塑造的我的情爱观依然没变而且有了更深的领悟。

也许现在是我回头重读马斯洛和弗洛姆的时候了。。。。。

 

《爱的艺术》弗洛姆   
 前言   
 这本书必定会使所有期望从这本书得到掌握爱的艺术秘诀的读者大失所望。恰恰相反,这本书要告诉读者,爱情不是一种与人的成熟程度无关

,只需要投入身心的感情。这本书要说服读者:如果不努力发展自己的全部人格并以此达到一种创造倾向性,那么每种爱的试图都会失败;如

果没有爱他人的能力,如果不能真正谦恭地、勇敢地、真诚地和有纪律地爱他人,那么人们在自己的爱情生活中也永远得不到满足。每个人都

可以问问自己,你确实见过多少真正有能力爱的人呢?    
达到这目标尽管困难,但这不足以成为理由,从而不去寻找造成这一困难的原因和了解克服困难的条件。为了使这一问题不再复杂化,我努力

在这本书里避免使用专业词汇,同时也尽量不援引别的资料。
   但是在另一个问题上,我却没有找到圆满的解决办法。我这里尤指的是我在这本书里重复了我以前著作里的思想。我的《逃避自由》和《精

神分析和伦理学》这两本书的读者会在这本书里看到我在上两本书里已经提到过的思想。但是《爱的艺术》绝不是这两本书的总结,这本书还

提出了一些新的思想。当然就是旧一点的思想在这本书里也会获得一层新的意义,因为这些思想现在都围绕着一个题目:那就是爱的艺术。   

 艾·弗罗姆

 

 


 一无所知的人什么都不爱。一无所能的人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懂的人是毫无价值的。但是懂得很多的人,却能爱,有见识,有眼光......

对一件事了解得越深,爱的程度也越深。如果有人以为,所有的水果都同草莓一起成熟,那他对葡萄就一无所知    巴拉塞尔士*    
 *巴拉塞尔士(1493-1541),德国医学家,自然科学家及哲学家。
    第一章  爱是一门艺术吗?
爱是一门艺术吗?如果爱是一门艺术,那就要求人们有这方面的知识并付出努力。或者爱仅仅是一种偶然产生的令人心荡神怡的感受,只有幸

运儿才能"堕入"爱的情网呢?这本小册子以第一种假设为基础,而大多数人毫无疑问相信第二种假设。
但这大多数人决不认为爱情无关紧要,相反他们追求爱情。悲欢离合的爱情电影他们百看不厌,百般无聊的爱情歌曲他们百听不烦。但他们之

中没有人认为,人们本可以学会去爱。
 他们之所以持有这种特殊态度是有其各种原因的,这些原因反过来又分别地或总和地加强了他们的这一态度。大多数人认为爱情首先是自己能

否被人爱,而不是自己有没有能力爱的问题。因此对他们来说,关键是:我会被人爱吗?我如何才能值得被人爱?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们采

取了各种途径。男子通常采取的方法是在其社会地位所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去获得名利和权力,而女子则是通过保持身段和服饰打扮使自

己富有魅力;而男女都喜欢采用的方式则是使自己具有文雅的举止,有趣的谈吐,乐于助人,谦虚和谨慎。为了使自己值得被人爱而采用的许

多方法与人们要在社会上获得成功所采用的方法雷同,即都是"要赢得朋友和对他人施加影响"。事实上,我们这个社会大多数人所理解的"

值得被人爱"无非是赢得人心和对异性有吸引力这两种倾向的混合物而已。
产生在爱这件事上一无可学这一看法的第二个原因是人们认为爱的问题是一个对象问题,而不是能力问题。他们认为爱本身十分简单,困难在

于找到爱的对象或被爱的对象。产生这一看法有多种原因,这些原因的根源基于现代社会的发展。其中有一个原因是二十世纪在选择"爱的对

象"方面所发生的巨大变化。十九世纪在许多传统的文化中爱情往往不是自发的、最后导致婚姻的个人经历。婚姻多半是通过男女双方的家庭

、介绍人或者在没有撮合者的情况下以条约的方式确定下来并进行的。婚姻要门当户对。至于爱情,人们认为婚后自然而然就会产生。但最近

几十年来,浪漫式的爱情这一概念在西方世界已被普遍承认。尽管传统形式在美国依然可见,但人们更多的是寻求"浪漫式的爱情",寻求个

人的会导致辩证法的爱情经历。这种自由恋爱的新方式必定会大大提高爱的对象的重要性,而不是爱情本身的作用意义。
同这一因素紧密相关的是当代文化的特点。我们的全部文化是以购买欲以及互利互换的观念为基础。现代人的幸福就是欣赏橱窗,用现金或分

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他力所能及的物品。反之亦是如此。"有魅力"一般就是指这个人有许多令人喜爱、目前又是人口市场上被人问津的特点。

什么东西能使一个人有魅力则取决于一时的时髦,这不仅指一个人的生理条件,也包括他的精神气质。二十年代,一个抽烟、喝酒、难以捉摸

和有性感的女子被看作是富有魅力,而今天则要求女子能操持家务,为人要谨慎。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富有刺激性和雄心勃勃的男子具有

魅力,如今却是心地厚道的男子更受欢迎。(归根结蒂爱情的产生往往是以权衡对方及本人的交换价值为前提。)我想做一笔交易,那我既要考

虑从社会价值的角度出发,对方值不值得我追求,也要考虑基于我的一目了然的实力以及潜在的实力,对方会不会看中我。这样当男女双方感

觉到在考虑到他们本身的交换价值的情况下,已经找到市场上所提供的最合适的对象,他们就开始相爱。在这笔交易中,如同购买地皮一样,

对方的有发展前途的潜力也起到很大的作用。在一个商业化占统治地位以及把物质成功看得高于一切的文化中,事实上是没有理由对下列事实

抱有吃惊的态度:人与人之间的爱情关系也遵循同控制商品和劳动力市场一样的基本原则。
 产生在爱情这件事上一无可学这一看法的第三个错误是人们不了解"堕入情网"同"持久的爱"这两者的区别。如果我们用falling in love

和being in love这两个英文搭配也许就能更清楚地区分这两个概念。两个迄今为止同我们一样是相互陌生的人,当他们突然决定拆除使他俩分

隔的那堵高墙,相许对方,融为一体时,他俩相结合的一刹那就成为最幸福、最激动人心的经历。这一经历对那些迄今为止没有享受过爱情的

孤独者来说就更显美好和不可思议。这种男女之间突如其发的奇迹般的亲密之所以容易发生,往往是同性的吸引力和性结合密切相关或者恰恰

是由此而引起的。但这种类型的爱情就其本质来说不可能持久。这两个人虽然熟谙对方,但他俩之间的信任会越来越失去其奇迹般的特点,一

直到隔坤、失望和无聊把一息尚存的魅力都抹掉为止。当然一开始双方都不会想到这点。事实是:人们往往把这种如痴如醉的入迷,疯狂的爱

恋看作是强烈爱情的表现,而实际上这只是证明了这些男女过去是多么地寂寞。
  再也没有比爱情更容易的了—这一看法尽管一再被证实是错误的,但至今还占主导地位。再也找不出一种行为或一项行动像爱情那样以如此

巨大的希望开始,又以如此高比例的失败而告终。如果是别的事,人们会想方设法找出失败的原因,吸取教训,以利再战或者永远洗手不干。

但因为人们不可能永远放弃爱情,所以看起来只有一条可行的路,那就是克服爱情的挫折,找到原因并去探究爱情的意义。
  在这方面采取的第一个步骤是:要认识爱情是一门艺术。人们要学会爱情,就得像学其他的艺术—如音乐,绘画,木工或者医疗艺术和技术

一的行动。

- 作者: maslom 2005年04月29日, 星期五 01:48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动机与人格
动机与人格
(美国)马斯洛著
许金声等译

第一章
动机理论引言

这一间介绍关于动机的十七个命题,任何一个合理的动机理论都应该把它们包括进去。在这些命题中,有一些真实得近乎平庸,但我感到有必要重新强调它们。还有一些也许会被认为不易接受、争论较多。

作为一个一体化整体的个人

我们的第一个命题声明,个人是一个一体化的,有组织的整体。心理学家常常非常虔诚地同意这个理论上的声明,然后又平静地开始在实际的实验中忽视它。只有认识到它是实验上和理论上的现实,合理的实验和动机理论才会成为可能。在动机理论中,这个命题包含许多具体的要点。例如,受到促动的是一个完整的个人并非个人的某个部分。在有效的理论中,不存在诸如肚子、嘴或生殖器的需要,而只有这个人的需要。是约翰·史密斯而不是他的肚子要吃东西。并且,感到满足的是整个人,而不仅仅是他的一部分,食物平息了约翰·史密斯的饥饿感,而不是他的肚子的饥饿感。
把约翰·史密斯的饥饿感仅仅当作他的肠胃系统的功能来对待,使实验者们忽视了这样的事实:当一个人感到饥饿时,他不仅在肠胃功能方面有所变化,而且在许多方面,甚至也许在分所具有的大部分功能方面有所变化,而且在许多方面,甚至也许在他所具有的大部分功能方面都有所变化。他的感觉改变了(他会比其他时候更容易发现食物。)他们记忆改变了(他会比其他时候更容易回忆起一顿美餐)。他的情绪改变了(他比其他时候更紧张、激动)。他思想活动的内容改变了(他更倾向于考虑获得食物,而不是解一道代数题。这些内容可以扩大到生理和精神方面的所有其他的官能(faculty)能力(Capacity)和功能。换句话说,当约翰·史密斯饥饿时,他被饥饿所主宰,他是一个不同于其他时候的人。

作为典型的饥饿

选择饥饿作为所有其他动机状态的典型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不是明智、不合理的。通过更严密的分析可以看到,饥饿驱力是特殊的而不是一般的动机实例。它比其他动机更孤立(以格式塔和戈尔茨坦派的心理学家的方式使用孤立这个词);其他动机比它更常见;最后,它与其他动机的不同还在于它有一个已知的躯体基础,这对于动机状态来说是少有的。那么,更直接、更常见的动机有哪些呢?通过对日常生活过程的反省,我们能够很容易地发现它们。掠过意识的往往是对衣服、汽车、友谊、交际、赞扬、名誉以用类似事物的欲望。习惯上,这些欲望被称为次级的或文化的驱力,并且被视为与那些真正"值行重视的"或原始的驱力(即:生理需要)各属不同等级,实际上,对于我们来说,它们更重要,也更常见。因此,用它们其中之一而不是饥饿冲动来作典型才恰当。
一般的设想一直是:所有驱力都会效仿生理驱力。现在可以公正地断言,这将永远不会成为事实。绝大数驱力不是孤立的,不能把它们部位化,也不能将其视作当时机体内发生的唯一事情。典型的驱力、需要或欲望不会,并且可能永远不会与一个具体的、孤立的、部位化的躯体基础有关系。典型的欲望更加明显地是整个人的需要。选择这类的冲动作为研究的范例会好得多,比如,选择对金钱的欲望,或者选择更基本的,象对爱的欲望;而不是选择单纯的饥饿驱力,或更具体的局部目标。从我们掌握的全部证据来看,也许可以说,不管我们对于饥饿冲动有多么深的知识都不能帮助我们全面理解爱的需要。的确,一个更强有力的断言有可能成立,即:透彻研究饥饿冲动与全面了解爱的需要相比,我们能够通过后者更多地了解普遍的人类动机(包括饥饿驱力本身)。
在这一点上我们联想起格式塔心理学家经常对单一性这个概念进行的批判性分析。比爱的驱力似乎要简单的饥饿驱力远来看其实并不那么简单(160)。通过选择相对独立于机体整体的孤立的事例活动,可以获得单一性的显现;也可以轻而易举地证明,一个重要的活动也乎与个人身上所有其他重要的方面都有动力关系。那么,为什么要选择地这个意义上根本不普遍的活动呢?仅仅是因为用通常的(但不一定是正确的)分离、还原的实验技术更容易对付它,或者它对于其他活动具有独立性,我们就先出这种活动并加以特别注意吗?假如我们面临这样的选择:(一)解决实验上简单然而价值甚微或意义不大的问题;(二)解决实验上极为困难但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我们当然应该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

手段和目的

如果我们仔细审察日常生活中的普通欲望,就会发现它们至少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即:它们通常是达到目的的手段而非目的本身。我们需要钱,目的是买一辆汽车。接下去,因为邻居有汽车而我们又不愿意感到低人一等,所以我们也需要一辆,这样我们就可以维护自尊心并且得到别人的爱和尊重。当分析一个有意识的欲望时,我们往往发现可以究其根源,即,追溯该人的其他更基本的目的。换句话说,我们面临一个与心理病理学中的症状状十分相似的状况,这此症状的重要性并不在于它们本身,而在于它们最终意味着的是什么,也就是说,在于它们最终的目标或结果是什么,要于它们要干什么,或者,在于它们的作用可能是什么。研究症状本身价值不大,但是研究症状的动力意义是重要的,因为这亲做成效甚多。例如,它使心理治疗成为可能。谈到一天中数十次地在我们的意识中闪过的特寂静的个体户比它们本身重要的是它们所代表的东西,它们所导致的后果,以用我们通过更深入的分析所了解到它们的最终意义。
这种更深入的分析有个特点,它总是最终导往一些我们不能再追究的目标或者需要,即,导往一些需要的满足。这些需要的满足似乎本身就是目的,不必再进一步证明或者辩护。在一般人身上,这些需要有个特点:经常不能直接看到,但经常是繁杂的有意识欲望的一种概念的引申。也就是说,动机的研究在某种程度上必须是人类的终极目的、欲望或需要的研究。
这此事实意味着合理的动机理论的又一个必要性。既然这些目的在意识中不易直接见到,我们就不得不立即解决无意识动机的问题。仅仅仔细研究有意识动机的生活常常会遗漏许多与意识中看到的东西同等重要或更重要的方面。精神分析学反复论证过,一个有意识的欲望与它下面潜藏的最终的无意识目标之间的关系完全不必是直接的。的确,就象在反应形成(reaction formations)中所表现的,这种关系实际上可能是否定的(negative)。那么,我们可以断言,合理的动机理论不能够忽视无意识生活。

欲望与文化

现在,充足的人类学证据表明,全人类的基本或最终欲望并不完全象他们有意识的日常欲望那样各不相同。其主要原因在于,两种不同文化可能提供两种完全不同的方法来满足某一特定的欲望。让我们以自尊心为例。在一个社会里,一个人靠成为好猎手来满足自尊心,而在另一个社会中,却要靠当一个伟大的医生、勇猛的武士或者一个十足铁石心肠的人等等。因此,如果我们从根本上考虑问题,或许可以这样认为,这个人想要成为好猎手的欲望与那个人想要成为好医生的欲望有着同样的原动力和根本目的。这样我们就可以断定,把这两个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的有意识欲望归于同一范畴而不是以单纯的行为为根据将它们分为不同的范畴将会有益于心理学家。很明显,目标本身远比通向这些目标的条条道路更具有普遍性,因为这些道路是由特定的文化局部决定的。

- 作者: maslom 2005年04月29日, 星期五 01:47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